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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4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索力得自备LNG气站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前的信息进行公示。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索力得自备LNG气站项目
建设单位:江苏索力得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宜兴市新建镇
项目简介:
本项目名称为“索力得自备LNG气站”,主要包括LNG储罐罐池区、工艺生产装置区和辅助生产配套设施,设置4台200m³LNG储罐,气化规模10000Nm³/h;主要建、构筑含1栋1层辅助用房,占地面积145.94m²;配套1座占地面积822.40m²的LNG储罐罐池区等。本厂区蒸汽锅炉房需天然气用量为24万Nm³/d,小时用气量为10000Nm³/h。本项目为工业燃料项目,根据生产工艺设备运营的不可中断和保供需求及因恶劣天气等的不可控因素,本项目LNG储量按2d量进行周转,则本项目共设置4台200m³LNG储罐,气化规模为10000Nm³/h;主要建、构筑含1栋1层辅助用房,占地面积145.94m²;配套1座占地面积822.40m²LNG储罐罐池区等。
本项目根据2013年2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1号令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正)》可知,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同时本项目不属于江苏省人民政府2013年3月15日修正的《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类;不属于无锡市政府发布的《无锡市制造业转型发展指导目录(2012年本)》(锡政办发[2013]54号)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类;不属于《宜兴市产业投资指导目录-(2018年本)》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类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
本项目施工期间的主要环境问题为施工扬尘、噪声、废气排放和水土流失等,运营期间主要的环境问题有两种情况:非正常工况、事故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在运营期产生废气、废水、固废、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若发生废气处理设施事故,对大气环境的污染损害将是显著的。
本项目施工期间将采取相应的防尘、降噪、废水处理和水土保持等有效措施降低环境影响。营运期企业应加强对生产系统进行自动控制和实时监控;定期对贮罐各管道、阀门进行检修,就地设置检测液位、压力、温度的仪表位,需考虑在仪表室内设置远传仪表和报警装置。一、废气防治:1、本项目天然气的安全放散采用高点放散。2、在设备内及相关工艺管线上设置切断阀,可将因管段检修时排放的天然气量控制在国家规定排放标准内。3、对易漏点加强巡检,尽量减少漏气事故。4、当设备、管道发生事故排放时,这些气体与空气混合达到爆炸浓度极限时,遇明火就会爆炸。因此,应针对可能发生的天然气事故排放,根据燃气泄漏程度确定警戒区,在警戒区内贴放“严禁明火”标示。二、噪声防治:运行期噪声主要来自本项目调压计量橇等运行产生的噪声、天然气经过管路管壁产生摩擦产生的气流噪声以及放空产生的空气动力噪声。1、通过控制气体流速和调压计量橇内设置消声器降低噪声。2、设备选用环保标准的新产品,使运行噪声达到环保要求。3、场站周围栽种树木进行绿化,站区内工艺装置周围,道路两旁,可种植花卉、树木。三、废水防治:1、本项目内的工艺管道汇管、过滤器、调压计量橇等设备产生的凝液可集中收集外运处理。2、本项目内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江苏华亚化纤有限公司厂区内污水设施或由人工清理定期外运。四、固定废弃物防治1、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由过滤器清理出来的少量粉尘、铁锈无毒无害,可作为一般固体工业性废渣处理。2、生产、生活、办公区产生的垃圾集中送往垃圾场。五、其他同时对员工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提高生产人员的安全意识,对设备和工艺管道加强维护,以避免生产过程中物料的泄漏。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内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现将该项目进行公示,主要就以下几点征求公众对此项目的意见,如有其它方面意见或建议也可提出:
1、您是否同意项目的建设
2、您认为项目建成后对当地经济及社会的影响、对当地环境的影响
3、项目的建设对您本人的生活或工作环境带来的影响、其它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参与方式
您对本项目的意见或建议,可自公示之日起七日内,通过电话、传真、邮件、信件等方式反馈给我们。您的意见和建议将对本项目建设具有积极的意义,在此,对您的积极参与,我们由衷地表示感谢!
1、项目建设单位: 2、项目社会稳定分析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江苏索力得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无锡市宁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宜兴市新建镇 单位地址:宜兴市人民南路188号
联系人:周卫中 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13801531706 传真: 电话:0510-87919111 传真:0510-87919111
E-mail:ZWZ0722@163.com E-mail:252386690@qq.com
2020年06月04日